勞動部表示,基於尊重法院判決及關懷勞工的立場,有關RCA(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桃園廠員工罹患特定癌症者,勞動部已主動提供相關協助,包括以專案方式認定屬「執行職務所致疾病」發給勞保職災給付差額、對罹病死亡勞工發放慰問金、提供健康檢查及訴訟扶助等。
RCA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後,勞動部即積極辦理以下各項協助措施:
一、主動協助發給勞保職災給付:曾領取勞保普通事故給付者主動發給職災給付差額,已陸續補發67人,總金額624萬餘元;未曾領取勞保給付者,如尚在保險有效期間,可依規定請領職災各項給付;如已退保未具勞保身分後,經診斷失能程度符合失能給付規定者,可申請失能給付。
二、訂定罹病死亡勞工慰問金發放要點,發給慰問金最高新臺幣20萬元:受限於現行法令規定,並非全部RCA罹災死亡勞工都可請領勞保職災給付,又部分雖可領取但金額偏低,爰訂定「勞動部辦理原臺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罹病死亡勞工之慰問金發放要點」,針對無法領取勞保職災死亡或失能給付者,每名罹災死亡勞工發給最高20萬元之慰問金,已陸續發給5人。
三、提供前RCA受僱員工接受健康檢查:對曾任職RCA員工,以專案方式補助健康檢查,已於104年5月27日起至8月31日止公告受理,至104年9月30日止,有1,789位提出申請。
四、出具新臺幣1億元之保證書供假扣押之擔保,協助RCA受害勞工循司法途徑救濟:以專案方式提供訴訟扶助,並協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置RCA勞工訴訟扶助諮詢專線;為確保訴訟之利益,已配合勞工訴訟之需求,出具1億元之保證書供假扣押之擔保,臺北地方法院於104年9月23日裁定,RCA員工關懷協會得對於RCA等5家公司,進行10億元之假扣押。
勞動部表示,對於RCA受害員工已全力提供相關行政協助,有關今(23)日RCA員工關懷協會及工傷協會之陳情訴求,勞動部將積極研議並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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