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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滿十年,保障勞工退休好生活

日期:2015-07-06    資料來源:勞動部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於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至今(104)年6月30日已屆滿10年,勞動部於7月6日上午10時,假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01廳,舉辦「勞退新制十週年成果展示」活動。

 

本次成果展示由陳雄文部長主持,陳部長表示「勞退新制」是自《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施行以來最大變革。勞退新制正式上路後,雇主必須替僱用勞工按月提繳至少工資6%之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帳戶,勞工不再因為轉換職場或關廠歇業而領不到退休金,同時不論是全時或工讀的勞工雇主都應該為其提繳退休金,所以勞工的退休金是「看的到、也領的到」,且近十年來在政府專業團隊努力下,勞退基金投資績效維持穩健安全。

 

勞動部特別強調,十年來,勞退新制成果豐碩,退休金個人專戶數已破千萬,退休金收繳率高達99.8%,勞退基金規模迅速增加,至103年底達新台幣1兆3,102億元,收益數1,839億元、平均收益率3.78%;其中103年度基金運用收益數更創新高達754億元、收益率6.38%。

 

本次成果展示特別邀請5位代表,包括破1,000萬參加者、自願提繳者、雇主代表、新住民朋友、已領退休金者,現場分享參加勞退新制之心得。

 

陳部長特別期許在未來的十年,勞退新制仍持續帶給勞工朋友好「四」多,包括1.「法制完善保障多」─放寬月退資格者得選一次退休金、保障月退休金指定帳戶不得強制執行、退休金債權優先普通債權受償等;2.「簡政親民方便多」─主動通知符合退休金請領者、強化專戶查詢服務及電子帳單服務等;3.「自願提繳好處多」─鼓勵勞工自願提繳,享有稅賦優惠並及早累積退休金,為退休生活預作準備;4.「基金投資收益多」─落實投資政策,做好資產配置,加強全球多元布局及分散投資組合風險等,以求基金績效長期穩健,冀盼所有勞工都能有退休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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