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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加勞保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的權益保障

日期:2015-07-03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針對八仙樂園粉塵爆燃受傷的13名志工,如經確認於事發當時與雇主仍具有僱傭關係,並受雇主指示執行職務發生事故而致失能或死亡,除要求雇主依勞基法補償外,將會主動協助未加勞保職業災害勞工申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補助。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進一步說明,對於未加勞保受僱勞工如不幸發生職業災害,雇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負補償責任,如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發給職業災害死亡補償或殘廢補償,罹災勞工亦得向該署申請未加勞保職業災害死亡補助或殘廢補助,以及身體障害生活津貼等相關補助。

 

針對八仙樂園粉塵爆燃一案,有關事發現場101名志工之僱傭關係之認定,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7月2日發布之新聞稿表示,經調查「志工」中有13名因爆燃案受傷,為避免瑞博公司「假志工之名行僱傭之實」,已要求勞檢處待傷者病情穩定後續行查證,如這13名「志工」在當日晚間7點過後,仍有受公司監督提供勞務之事實,將認定屬職業災害,並依法要求公司履行職災補償責任。

 

職安署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電話:02-89956666-8287(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網址:http://www.osh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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